1、采编室负责借阅证的读者登记、数据录入、制作、发放、挂失和注销。
2、本校新职工凭部门介绍信,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证件。
3、新生入校,以班为单位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集中办理证件。
4、借阅证是读者取得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有效证件,读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污损应及时到采编部申请挂失或注销,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及补证手续费5元重新办理借书证。补证后启用新的证号,原证号失效。如发现使用已办理挂失或注销的借书证借阅文献时,按盗窃本馆财产处理。
5、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转借、代借或冒充他人借阅书刊。违者视情况轻重予以罚款、扣押借阅证或其他相应处理。
6、凡读者离校(学生毕业、转学、退学、开除,教职工调离本校等),一律到本馆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还清所借的全部文献,交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