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刊)借阅
第一条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选好需借图书后,到图书馆自助借还书机或通过手机智慧图书馆应用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第二条 图书馆样本书库图书、期刊阅览室期刊报纸概不外借,可在本库室阅览。
第三条 读者图书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 |
借书总量(册) |
借阅期限 |
续借次数/期限 |
教职工 |
20 |
60天 |
1次/30天 |
学生 |
5 |
30天 |
1次/30天 |
第四条 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如确有需要,所借图书在归还期内可续借一次,续借天数为30天。
第五条 读者应爱护图书,借书时应对所借图书当面予以检查,发现污损、缺页、勾画等,找工作人员注记后取走图书。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人负责,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第六条 教职工调离学校和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时,务必还清所借图书。离校时拒绝还清文献资料者,图书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直至按规定办理为止。
第七条 电子图书、视频、电子学术期刊等数字资源的阅览及下载,需用本人工号或学号登录后进行浏览及下载,册数不限,不得恶意下载。